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首期(2018年)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总体说明】
为培养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程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选拔。
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清华大学研招网(yz.tsinghua.edu.cn)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公示,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18年6月16日到新水利馆按领域分组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学士学位申请的申请人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凭境外学位证书申请的申请人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
4)其他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原件,例如:所获专利授权书的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18年6月16日
综合考核地点:新水利馆
综合考核形式:
每位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30分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领导力,第二阶段主要考核工程创新能力。在第二阶段的考核中,申请人须向专家组作不多于10分钟的个人自我介绍(可用PPT),并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答辩。
个人自我介绍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重点介绍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2.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
3.工程博士生期间拟进行研究的课题和工作设想。
三、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工程博士招生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2192
电子邮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工程博士招生工作组
2018年6月8日